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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3639 7189方案實施期為2015-2017年。其中包括至少1年的項目運營期。
一、城市基本情況
(一)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
自然地理情況重點分析區域地形、地貌、下墊面條件、河湖水系等。社會經濟包括人口數量及結構、經濟總量、產業結構、城市功能及分區等;介紹地方經濟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定位等確定的試點地區發展目標和功能定位。
(二)降水、徑流及洪澇特點
包括年降雨量、短歷時降雨規律、徑流特性、洪澇特性等。
(三)水資源狀況
包括區域水資源總量及開發利用情況。
(四)水環境質量狀況
包括現狀水體水質、排污口分布、水源地分布等情況。
(五)現狀工程體系及設施情況
包括供排水設施、排水防澇設施、水利設施、雨水調蓄利用設施等。
二、問題及需求分析
(一)存在問題
1.水安全方面:包括城市排水防澇、城市防洪、供水安全保障等。
2.水資源方面:城市水資源供需平衡及保護等。
3.水環境方面:城市水體污染問題、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地下水超采問題等。
4.周邊區域影響方面:城市周邊區域河湖水系,防洪,水源涵養情況等。
(二)需求分析
1.擬重點解決的問題。
2.通過海綿城市建設解決存在問題的優勢(經濟、技術、管理等方面)。
3.可能存在的風險。
三、“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和指標
(一)總體目標(此目標為申請中央補助資金及考核的基本依據)
1.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小于70%)
2.排水防澇標準(按國家標準要求)
3.城市防洪標準(按國家標準要求)
(二)具體指標
1.建成區內主要指標(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減)
(1)“滲、滯、蓄”:綜合徑流系數、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雨水調蓄標準(以mm降雨計)和雨水調蓄總容積、地下水埋深、天然水域面積保持程度等;
(2)“凈”:確定城區地表水體水質標準等;
(3)“用”: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供水比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污水再生利用率等;
(4)“排”:城市排水防澇標準,河湖水系防洪標準,雨水管渠排放標準,雨污分流比例等。
2.建成區外主要指標
(1)防洪標準:城市外部河湖水系防洪標準,海潮防御標準等;洪水位與雨水排放口銜接關系等;
(2)水源涵養:水源保護區比例、城市水源的供水保障率和水質達標率、地下水水位等。
四、技術路線
建設技術指標達到或優于國家相關技術規范,依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有關要求,因地制宜,提出經濟可行、技術合理的技術路線和實施方案。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加強能力建設的措施。
五、建設任務
將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目標、具體指標分解落實到城市水系統、園林綠地系統、道路交通系統、住宅小區等工程項目,并提出“滲、滯、蓄、凈、用、排”等各項工程措施,明確各項措施可分擔的雨水徑流控制量;通過經濟技術比較,優化確定各項措施的工程規模。
(一)主要工程
1.城市建成區內主要工程:
(1)滲:建設綠色屋頂、可滲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車場和廣場等;
(2)滯:建設下凹式綠地、廣場,植草溝、綠地滯留設施等;
(3)蓄:保護、恢復和改造城市建成區內河湖水域、濕地并加以利用,因地制宜建設雨水收集調蓄設施等。
(4)凈: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初期雨水處理設施,適當開展生態水循環及處理系統建設;在滿足防洪和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建設人工濕地,改造不透水的硬質鋪砌河道、建設沿岸生態緩坡。
(5)用:按照“集散結合、就近處理、就地循環”的原則,建設污水現生利用設施;建設綜合雨水利用設施等。更新改造使用年限超過50年、材質落后、漏損嚴重的老舊管網等。
(6)排:進行河道清淤,有條件的地區拓寬河道,開展城市河流湖泊整治,恢復天然河湖水系連通;新建地區嚴格實施雨污分流管網建設,老舊城區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高標準建設雨水管網,加大截流倍流;加快易澇立交橋區、低洼積水點的排水設施提標改造等。
2.城市建成區外主要工程:
(1)防洪:因地制宜,建設防洪堤壩、涵閘,分洪和蓄滯洪設施等,構建完善的城市防洪體系;
(2)水源地建設與保護:加強水源地保護、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等;
(3)水源涵養工程:水源涵養林、濕地、水源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
(二)建設項目和投資安排
將各項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根據輕重緩急確定建設時序、建設期限。按照建筑紅線內(綠色建筑小區)、公共部分的設施布局,以及工程投資建設主體的不同,將“滲、滯、蓄、凈、用、排”的各項建設任務分解,測算工程規模和投資安排(填寫附表)。
1.城市建成區內:
(1)建筑紅線內(綠色建筑小區):工程類型、工程量、投資來源;市場化運作情況,政府提出的規模建設管控要求;投資來源等,相關投融資計劃等。
(2)公共部分(可經營項目):工程類型、規模,運作模式,投資來源、收益來源,相關投融資計劃等。
(3)公共部分(非經營項目):工程類型、規模,運作模式,投資來源,相關投融資計劃等。
2.城市建成區外:
水利工程部分的工程量、投資來源、投資規模、相關投融資計劃等。
(三)時間進度安排
2015-2017年進度安排計劃,應包含至少1年的運營期。
六、預期效益分析可行性論證報告
在科學預測建設效果的基礎上,分析試點在社會、經濟、生態方面的預期效益等。效益分析應結合試點期目標和指標體系,盡量提出量化的預期效益。
七、主要示范內容
(一)規劃建設管控制度
包括將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落實到城市總規、控規和相關專項規劃的制度,地塊開發的規劃建設管控制度等;
(二)制度機制
包括加強城市河湖水系的保護與管理、低影響開發控制和雨水調蓄利用、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澇應急管理、持續穩定投入等體制機制。
(三)技術標準及方法
包括形成的技術標準、方法、政策等。
(四)能力建設
包括建立城市暴雨預報預警體系,健全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澇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管理組織機構、人員隊伍、搶險能力等。
(五)規范的運作模式
包括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運作模式等。
(六)費價與投融資制度
包括保障社會資本正常運營和合理收益的費價政策,財政補貼制度,中長期財政預算制度等。
(七)績效考核與按效果付費制度
包括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和指標體系,按實施效果付費。
八、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組織機構、部門及職責分工、責任人員等。
(二)資金保障
資金需求總額及分年度預算,資金需求的計算方法。資金籌措情況,長效投入機制及資金來源,財政支持手段。
(三)融資機制保障
包括融資機制設計等。如采用PPP模式,還需包括PPP模式的投融資結構設計及政府社會資本合作的具體機制安排,采取PPP模式部分投資占項目總投資比例等。
(四)管理及制度保障
保障試點工作的相關制度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