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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3639 7189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針對過去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思路和路徑,強調要重視摸清本底和系統治理兩個方面。
摸清城市本底是治理城市內澇的基礎
做好現狀調查是分析城市內澇原因、制定內澇治理措施的根本。《行動計劃》在第一部分“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澇設施薄弱環節”就提出了非常明確的工作要求,這反映出《行動計劃》對于現狀調查分析的重視程度。要摸清城市本底、分析內澇原因,需要重視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分析城市建設影響情況。“水往低處流”,城市降雨徑流隨著城市地形不斷匯集,最終將流入河湖或者低洼區域。在分析城市內澇時,首先要分析城市低洼地和徑流路徑的分布,分析其與城市建設之間的關系,識別出被侵占的低洼地或者被阻礙的徑流路徑,并將其作為特別關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工程措施或者管理措施。
二是要分析城市防洪排澇設施。需要對城市防洪排澇設施進行系統全面分析。首先,要調查位置、高程、尺寸、材質、建設年代等基本信息。其次,要調查閘壩、泵站等啟閉規則、調蓄設施的進出水規則等運行調度情況。再其次,要調查管網的淤積和破損情況、閘壩的實際使用情況、泵站的運維情況、調蓄設施的淤積情況等。最后,要對城市河道和管道的排水能力、泵站的抽升能力、閘壩的過流能力、調蓄設施的調蓄能力進行評估,重點識別城市河道上的阻水構筑物、城市管道上瓶頸管等 “卡脖子”點,并據此科學評估河道、管道真實過水能力。
三是要分析系統之間銜接關系。需要對城市防洪排澇設施銜接關系進行全面、定量分析,找出“木桶的短板”。首先是外洪對城市的影響,分析是否存在由于河道堤防不足導致洪水漫堤或者外河洪水位過高導致外水倒灌入城的情況以及由此導致的積水風險和影響范圍。其次是上游山洪入城和下游洪水頂托等城市洪澇統籌情況,對山洪入城要分析其對城市河道、箱涵的影響,特別是其是否會造成流量加大、水位抬高從而影響城市正常排水,乃至發生河道漫溢的情況;對下游洪水頂托要分析其對城市內河、管道排水能力的影響,特別要對按照自由出流設計的管道的真實排水能力進行核算,并分析其排水能力減弱可能導致的積水風險。最后要分析設施之間的銜接關系,重點復核雨水管道與內河兩者間排水能力的差異,重點考慮兩者流量不銜接的情況,保證內澇排水通暢;對雨水管道與排水泵站,要充分考慮管道帶壓流量和泵站最大流量之間的匹配關系,避免泵站成為整個排水系統的“瓶頸”;對雨水管道與雨水箅子,要重視小區缺乏雨水管道導致其內部徑流需要通過城市道路箅子收集、道路雨水管道能力與箅子能力不匹配等情況,科學評估雨水“收”與“排”之間能力的匹配性,避免出現道路積水與雨水管道不滿同時存在的情況。
四是要分析源頭改造條件和需求。需要重點調查源頭小區改造的需求和條件,綜合分析后,確定改造方案,盡量增加源頭徑流減量削峰功能,減小對市政管網的壓力。
五是要分析城市內澇風險情況。通過歷史調查與模型模擬分析相結合的方式,明確城市內澇積水情況和原因。應該對不同排水分區單獨分析,從而明確不同排水分區可應對的重現期(或降雨量)。分析中應根據重現期確定模擬情景以提高結果的應用性,可以從年年都可能發生、經常可能發生、標準內降雨以及超標準降雨等多種情景,從淹沒情況、交通影響情況、房屋可能進水情況、可能沖走人或車情況以及綜合風險情況等多個方面進行分析,得到不同情景和不同重現期的內澇積水風險圖。
六是要分析城市運行薄弱環節。要重點分析城市內澇是否會引起醫院、變電站、水廠等重要基礎設施進水從而導致設施停運,是否會引起城市交通干線積水從而導致交通中斷,是否會引起地下空間進水導致地鐵停運、人員被困,以及內澇積水導致的交通中斷是否會影響救災人員轉運等情況。
七是要加強定量分析技術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傳統現場踏勘、資料查閱的基礎上,需要采用新技術手段進行定量分析。首先,要詳細摸查并建立管網GIS(地理信息系統),梳理管網結構、銜接關系,識別空白區;其次,要建立詳細的DEM(數字高程模型),分析城市低洼區和徑流路徑;最后,要構建耦合管網和河道、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和地形的數字模型,開展科學分析和評估。必須要注意的是,在反對模型無用論的同時,更要反對模型萬能論,治理城市內澇的核心是正確的思路和對結果科學的判斷,模型模擬分析僅僅是輔助我們進行科學決策和判斷的工具,并不能代替我們作出正確的判斷,不能形成“只要有模型就萬事大吉”的錯誤思想。
全面系統治理是治理城市內澇的重點
城市內澇具有系統性、復雜性的特點,需要改變過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和“零敲碎打、修修補補”的工作方式,從過去工程導向的思維向效果導向的思維進行轉變,利用海綿城市理念以及系統、綜合、統籌的思路,全面推進內澇防治。這就需要我們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要科學合理確定內澇治理目標。制定科學合理的目標,才能有效指導工程推進。在確定城市內澇治理目標時,首先要合理確定重現期,在改變過去內澇治理投入不足的情況下,也要避免動輒短期就要實現30年一遇、50年一遇標準的“激進主義”,穩步推進、久久為功,科學評估并確定不同階段可以達成的目標;其次,要從“生命至上、安全至上”角度出發,關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山區、丘陵等坡度較大的地區,還應該對流速提出要求,避免積水水流沖走人或汽車;最后,要從老百姓的獲得感出發,比如城市規模越小的城市其常規通行時間越短,老百姓對積水造成交通堵塞時間越敏感,在確定積水退水時間標準方面要充分考慮這一因素,不能機械套用標準規定的退水時間。
二是要提升內澇治理措施的系統性。需要不斷提升系統化、統籌化水平,轉變過去“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工作思路。首先,綜合考慮區域流域和城市,要重視與防洪協調銜接,要在城市上游通過截洪、分洪建設構建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體系,減少山洪對城市的影響,充分保護城市流域河湖水系、低洼地等,確保城市洪水得到充分蓄滯,城市下游排水通暢,不會對城市造成頂托。比如北京提出的“西蓄東排、南北分洪”、江西萍鄉提出的“上截、中蓄、下排”等內澇防治思路。其次,要構建城市內部的蓄排平衡體系,保證城市降雨產生的徑流可以得到合理安置。在此基礎上,要打通城市內部排水的“毛細血管”,在補齊空白區和對管道進行修復完善的同時,協調好雨水收集(雨水箅子)、轉輸(雨水管線)和排放(雨水泵站)之間的關系,保證系統效能最優。再其次,要重視排澇通道和調蓄空間建設,在有效保護城市河道系統的基礎上,要根據地面高程分析城市徑流路徑,合理利用綠地、道路等安排徑流行泄通道,保證城市排水通暢,并結合綠地、體育場等公共空間建設調蓄空間,以調蓄澇水。最后,要加強源頭管控,建設海綿城市,對源頭小區的降雨徑流削峰錯峰,有效減少市政雨水管道壓力,避免在源頭小區內部產生內澇積水。
三是要強化應急方案。內澇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科學分析積水范圍、積水深度和積水時間的基礎上,針對應急物資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如何送達以及汛期小區如何防護等方面,提出切實可行的應急方案,確保“零傷亡、少損失”。(來源:北極星水處理網)
作者系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副總工程師、水務咨詢研究院院長